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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铁七局二公司出台物资设备管理人员“十条禁令”
  • 作者:今日轨道交通网
  • 来源:中铁七局二公司
  • 发布时间:2015.1.11

“小张,‘十条禁令’看了吗?”一同前往施工现场的小李问着身旁物资部的小张。

“看了,我们部门还组织学习讨论了!”小张回应着。

近日,中铁七局二公司为了深入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,特别编制出台了《物资设备管理流程》,以确保物资设备管理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同时,为了明确物资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权限,又专门以附件形式提出了“十条禁令”。

“国家有八项规定,集团公司有十二项措施,物资系统又出了‘十条禁令’,看来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、人人有责呀!”小李感慨到。

“当前,全局上下都在全力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,物资设备又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,肯定要提高系统人员的素质,进一步增强管理水平……”两个年轻人一边走一边交流着。

“十条禁令”,即禁止无计划和计划未审批进行物资设备采购,禁止签订未经过公司审批的物资设备合同,禁止项目部合同外采购和租赁设备,禁止采购高于市场价格和公司审批价格的物资设备,禁止项目部擅自购置固定资产,禁止同一人采购、验收物资设备,禁止违反劳务合同办理材料设备发料、扣款手续,禁止项目部物资设备费用未结算先付款,禁止项目部擅自处理废旧物资设备,禁止收受物资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任何形式的贿赂、回扣、宴请、旅游、消费和在对方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一切费用。

为了时刻警示物资设备管理人员,公司还要求各项目部将“十条禁令”做成桌牌摆放在办公桌上。今后凡违反以上禁令的,公司将视情况给予降薪、降职,直至开除等处理,进一步规范物资设备管理行为,逐步提高公司成本管控水平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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